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裴祗乞绝从弟耽丧服议 西晋 · 韩寿
 出处:全晋文 卷七十二
表称二叔放流,郑段不弟,大义灭亲,至公之道。
然犹作《鸱鸮》之诗。
成王封其子胡于蔡,明王笃爱亲亲无已之意也。
今耽真由病丧神,故有悖言;
非管、蔡、郑段之元恶,而等心弃引致,不加痛伤。
于礼不丧,于情不安(《通典》一百一)
裴祗乞绝从弟耽丧服议 晋 · 李彝
 出处:全晋文 卷七十二
公孙敖为乱而亡,襄仲犹帅兄弟而哭,不废亲爱,《春秋》所善也。
耽狂疾积年,亡殁之后,追论往意,绝不为服,窃所未安(《通典》一百一)
裴祗乞绝从弟耽丧服议 晋 · 田岳
 出处:全晋文 卷七十二
五服之制,本乎亲属,故贤不加崇,愚不降礼。
公孙敖既纳襄仲之妻,又以币奔,至其卒也,欲勿哭。
《传》曰:「丧亲之终也。
情虽不同,无绝其爱,亲亲之道也」。
叛君为逆,纳弟妻为乱,乱逆之罪,犹不废丧。
故胤子启明,而唐尧不继;
象之傲狠,有虞加矜;
周公戮弟,义先王室;
郑伯灭段,传不全与。
议者称此,皆非所据。
今诸侯绝周,公族为戮,然犹私丧之也,丧礼大制,动为典式,与其必疑,宁居于重(《通典》一百一)
裴祗乞绝从弟耽丧服议 晋 · 徐亶
 出处:全晋文 卷七十二
阏伯实沈,亲寻干戈,而迁于商夏,朱象顽傲,凶国害家。
然唐无绝姓之文,虞有封鼻之厚,斯以重天姓、笃所承也。
周公刑叔,罪在党协禄父,欲周之亡,盖为王室耳,非以流言毁公为戮也。
召公犹惧天下未解,特使兄弟之义薄,乃作《棠棣》之诗,以示恩亲也。
耽以凶愚命卒,骨肉所哀,夫行过乎仁,丧过乎哀,未宜绝也(《通典》一百一)
裴祗乞绝从弟耽丧服议 晋 · 刘维
 出处:全晋文 卷七十二
先王制礼,因情而兴,五服之义,以恩为主。
是以明亲亲之分,正恩纪属,恩崇则制重,意杀而礼降。
周公诛管、蔡,郑伯克叔段,皆正以王法,绝不为亲。
耽凶顽悖戾,背义忘亲,存无欢接之恩,绝无礼服之制,循名责实,不服当矣。
宜如所上(《通典》一百一)